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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公告】教育部辦理109學年赴俄羅斯研習俄國語文交換講學金甄選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

【獎學金公告】教育部辦理109學年度赴俄羅斯研習俄國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一、獎學金提供單位:俄羅斯三所大學,學校名單如下:

NO 學校名稱 俄方提供獎學金待遇 名額
1

莫斯科國立大學亞非學院

Москов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имени М. В. Ломоносова (Institute of Asian and African Studies, MSU)

  1. 免費提供5個月俄文課程。        
  2. 免費提供5個月學生宿舍。
4名
2

莫斯科國立語言大學

Москов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лингвистически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Moscow State Linguistic University)

  1. 免費提供5個月俄文課程。        
  2. 免費提供5個月學生宿舍。
10名               
3 莫斯科市立大學 (Moscow City University)
  1. 免費提供5個月俄文課程。        
  2. 免費提供5個月學生宿舍。
4名
  總              計             18名

二、依據: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109年6月16日俄教組第1090060030號函。

三、獲獎名額:預計正取18名,備取 5名。

四、受獎期限:110年2月至6月。

五、待遇:

  1. 俄方:免費提供5個月俄文課程及學生宿舍。
  2. 教育部:補助臺俄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乙張及5個月生活補助費每月美金200元 (生活補助費以新臺幣核發,匯率以 1:31 元計算)。

六、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校最近2年內俄語文任一學期成績75分以上或具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者。
  3. 該期間可出國 (校方推薦時,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俄之可行性,包括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俄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情況與相關防疫管制措施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4. 如獲獎,須同意具結保證於留俄期間不會非法打工、兼差或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不參與針對俄國政府之抗爭與政治活動,且不會做出嚴重影響我學生形象及與學生義務相悖之重大過失行為 (如曠課、離開留學地未事先以書面告知並獲校方及駐組同意、未按時繳交作業及參加考試等) 內容之聲明書。
  5.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並經學校推薦之大專校院在校生。限定在校生,惟今年甫畢業者亦可報名。

七、報名應繳文件: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一式四份,以燕尾夾裝訂成冊,勿使用其他裝訂方式。

  1. 報名表 (請下載附件: 甄選簡章檢附之報名表)
  2. 自傳、俄羅斯簡介及學習計畫書各乙篇 (以英文或俄文撰寫),字數不限。
  3.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相關資料。
  4.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粘貼於報名表上)。
  5. 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
  6. 俄語文成績75分以上或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 (最近2年內)。

八、面試錄取生應繳文件:

  1. 護照個人資料頁掃描檔 (效期至少為 2022年8月31日之後):最遲於 109年10月15日前寄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魯秘書維廉信箱 (williamlu@mail.moe.gov.tw),以便向俄方申請邀請函。
  2. 三個月內有效之英文版愛滋病檢驗報告書正本:學生申辦赴俄簽證時,親交莫北協 (俄國在臺代表處)。建議接近申辦赴俄簽證時再辦理,以免效期不足;檢驗結果必須是陰性或無反應,可申請2至3份以備不時之需;倘俄方要求額外體檢項目,將另行通知。

九、甄選作業流程:

  1. 初選:
    • 申請者向就讀學校申請 (靜宜學生有意申請者請於109年8月6日 16:00前,備齊文件向靜宜大學國際處申請);學校審核後擇優推薦,每校最多推薦8名,應繳書面文件於109年8月14日(五)前函送本部。未經學校推薦者,不予受理。申請文件,不予退還。
  2. 複選:109年9月中旬前舉行面試,由本部聘任學者專家所組成之面試委員會,應試者進行面試及書面審核並決定最終人選。面試原則以俄、英文及中文進行;評分項目及評分標準說明如下:
    • 書面資料:包括自傳、俄羅斯簡介、學習計畫書、在校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占25分。
    • 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及國際禮儀等,占25分。
    • 言詞與表達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俄語文能力及邏輯概念等,占25分。
    • 學識與時事見解,占25分。
  3. 甄選結果:
    • 109年10月上旬前,本部函知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及參加甄選者之就讀學校。惟實際獎學金發給仍視申請人最後是否獲得分發學校邀請函而定。
  4. 分發學校:
    • 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參酌學生志願、面試成績及俄方學校規定分配學校,於11月上旬前將分發結果,函知錄取生國內就讀學校。

十、教育部補助申請流程:

  1. 研習結束返國後:結束研習返國一個月內,檢具願遵守本簡章第六點第(四)款規定之簽署切結書、檢定俄文B1級以上通過證書、成績單及指導老師簽名之進修成績考核表、心得報告單、領款收據、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國際線航空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登機證存根及學生本人銀行帳戶封面影本等文件送本部請領臺俄往返程機票及5個月生活補助費。
  2. 申請文件不全、指導老師評語(請另附中譯本)不佳及俄文B1級以上檢定未通過者,生活補助費須自理,本部不予補助;機票購買價格應合理,申請者票價高於同時段同一航程者,本部將比照該時段同一航程一般行情價格發給。

十一、受獎者遵守事項:

  1. 受獎生返國後負有擔任下屆受獎生赴俄就讀前後相關問題諮詢義務;受獎期間如有遠行計畫,請於離開留學地前先以電子郵件將動向通知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以便必要時提供協助。
  2. 受獎生於留學期間如有行為不符切結書任一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即喪失本獎學金之受獎資格,已支領之費用須全數繳回本部。
  3. 本簡章未盡事宜,依俄方合作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 甄選辦法詳情、申請報名表等相關文件,煩請參照附件:甄選簡章

有意申請此獎學金同學,請於 2020年 8月6日(四) 16:00前,將備審資料繳交至國際處411遊留學中心(主顧樓R315)。

若有其他疑問,敬請來信洽詢:Ms. Yang: juneyang@gm.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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