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獎學金資訊】教育部114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 開放申請學校:限本校姊妹校-明知大學、淑明女子大學
  • 報名者資格

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三)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推薦時,請先行評估申請學生赴韓研習決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支持態度、南北韓國際局勢發展、天災、疫情現況等因素)。

(四)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五)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 校內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12日,需備齊紙本申請資料,繳交至主顧315
  • 受獎期限:6個月,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
  • 報名者應繳書面文件下列資料一式兩份 (請依序排列):

(一) 報名表。

(二)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三)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簡歷1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

(四)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讀書計畫1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

(五) 英文版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六)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七)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 2 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若檢定考試尚未公布成績者,得先以切結書代替。

(八)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韓文或英文,無則免)。

  • 甄選作業流程:校內初選、教育部複選(書面審查+面試)
  • 甄選結果:114年6月中旬
  • 獲教育部甄選通過者,需完備校內114(1) 出國研修初審流程。


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