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學年度-2月初審通過名單

113(1)學年度-2月初審通過名單

恭喜各位同學獲得校內初審審查通過,請留意下方注意事項及繳件資訊,

並主動洽詢承辦老師完成姐妹校所需之申請文件喔!!

另外,3月22日(五)前需繳交以下紙本文件 (繳交到411遊留學中心,請至法規及文件頁面下載)

  1. 出國研修同意書
  2. 大四及延畢生出國研修切結書 (出國期間如果是大四或延畢生才需要簽署)

 

注意事項:

  1. 靜宜大學提名不表示姊妹校一定會錄取,最終仍以姊妹校公告為準。
  2. 若因故無法前往或欲放棄,也請務必事先告知承辦老師,以免影響同學權益。
  3. 日文系甄選以系上資訊為主
  4.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返國後須告知國際處, 參加教育部大專校院選(薦)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